二与一为三(二与一为三 骨科)

二与一为三(二与一为三 骨科)

庞朴的“一分为三”论1、——庞朴《三分法》……所以二与一为三,从根本上来说,四分只可以说是三分。2、哲学新用语,也称三分法、三点论、三元论,指事物作为矛盾的统一体,不仅要认识到包含着相互矛盾对立的两个方面,更要注意到真正对矛盾双方的统一与转化起关键作用的是第三者。3、古人一直在谈一分为三,但现在谈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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